河南工业大学  欢迎进入365备用网!

欢迎进入365备用网!

您所在位置: 首页 >> 人才培养 >> 本科教育 >> 正文 土木建筑学院

人才培养
专业设置 本科教育 研究生教育 导师风采 培养方案 学习共享 合作办学与交流 网上展厅
联系我们

365备用网
地址:中国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莲花街.
邮编:450001
Tel:0371--67758678
E-mail:tgb@haut.edu.cn

河南工业大学本科专业评估实施办法

添加时间:2015-07-22 16:34:55 点击数:

河南工业大学本科专业评估实施办法

第一章 总则

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,按照教育部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工作的要求,为进一步健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,建立学科专业动态调整机制,不断提高专业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,根据《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》(教高20124 号),学校将对全校所有专业开展校内评估或行业领域的专业认证,以全面掌握各专业的办学状况,特制定本办法。

第二章 评估的目的和意义

第二条 开展评估工作的目的是以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为核心,以主动适应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为导向,明确办学定位,深化教育教学改革,优化人才培养结构,全面提高教学质量,为学校的管理和决策提供依据。

第三条 本科专业评估是评价、监督、保障专业建设和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举措,是衡量高等学校办学水平是否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重要手段,是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。

第三章 评估的指导思想

第四条 校内专业评估坚持“以评促建,以评促改,以评促管,评建结合,重在建设”的方针,确保各专业的办学质量和内涵建设。在实施过程中应强调与评估专业的平等交流,共同发现问题、分析问题,共同探讨解决办法,注重实际成效,引导各专业将工作重心放到内涵建设上来。

第四章 评估的原则

第五条 客观、科学、民主、公正、高效,不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。

第六条 专业自评与专家评估相结合。以专业自评为基础,结合专家评估,建立和完善专业人才培养质量保障机制。

第七条 静态与动态相结合。既要考察专业人才培养的效果,也要关注人才培养的工作过程,更要关注专业发展的潜力。

第八条 全面了解与重点考察相结合。既要把握人才培养工作全局,也要关注专业优势和亮点的考察。

第九条 评估与引导相结合。既要对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工作的状态做出评价,更要对专业建设提出建设性思路与办法。

第五章 评估的组织

第十条 专业评估的工作由教务处(教学评估与质量管理办公室,以下简称“评估办”)负责组织,对全校专业做出评估的安排,并在评估准备阶段中做好学校范围内的协调、检查工作,专业评估的实施,以及专业整改的检查。

第十一条 评估专业所在学院应加强对评估专业的业务指导、人员安排和工作协调和督察。

第十二条 在每一批次的专业评估结束后的一个月内,评估办提交评估工作总结报告和专业建设整改方案。

第六章 评估的程序

第十三条 评估的程序分为以下四个步骤:

(一)专业自评。评估专业通过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有关文件,准确理解专业评估的基本精神,掌握实质内涵,回顾专业发展的思路、成果、经验和特色等,参照评估指标,对专业建设的质量做出基本的判断,找出存在的问题,提出解决的对策,形成自评报告、相关材料。

(二)提交材料。评估专业提交自评报告、相关支撑材料 ,一般应在评估2周前提交。

(三)确定专家组。评估专家组包括3-5名评估专家和1名秘书。

(四)现场考察。专家组到现场考察、评估。

1.评估专家组成员审阅提交材料;

2.专业负责人汇报,并回答专家组质询;

3.专家组根据自评材料汇报情况及其它有关辅证材料,进行实地考查、评估工作,主要包括:听课;调阅试卷、毕业设计(论文);考查实验室;召开教师、学生代表座谈会;组织学生进行问卷调查等。

4.在以上工作基础上,依据评估指标体系逐项评价,并汇总结果,撰写评价报告;

5.评估专家组向学院反馈评价情况。

第七章 评估的范围

第十四条 所有在办本科专业(不包含参加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及国家级行业评估的专业)。

第八章 每一轮次学校评估的工作流程

第十五条 总体上,每一轮次的专业评估包括以下四个阶段:

(一)评估专业选择阶段

1. 评估办发布专业评估启动通知;

2. 各学院安排评估专业的申报;

3. 评估办综合安排全校的评估专业并公布评估专业与时间安排。

(二)专业评估阶段

1.选定的评估专业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自评报告与相关的附件材料 ;

2.评估办组织专家对各专业进行评估,结合自评报告,形成评价结果,提出专业后续持续改进的意见和建议,报学校审批后,提供给学院,以指导学院进行后续的整改。

(三)专业整改阶段

评估专业根据学校意见和建议进行整改,由评估办负责跟踪专业整改情况。

(四)评估结论

根据评估、持续整改的情况综合评定,得出最终评估结论。评估结果作为学院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。

第九章 评估的指标及等级标准

第十六条 本办法一级指标共8项,二级指标共24项,其中核心指标13项,一般指标11项 。总分为150分(标注★的指标为核心指标)。二级指标中各观测点有定量的,也有定性的。二级指标的评估等级分为A、B、C、D四级,评估标准给出A、C两级,介于A、C级之间的为B级,低于C级的为D级。具体的指标体系及其标准见附件。

第十七条 观测点一共有71个,除有特别说明者外,各观测点原则上平均分配其所在二级指标的分支。各项二级指标中,A、B、C、D四级的权重分别为1.00.80.60.4

第十八条 每一个观测点,只有达到C级后才可以考虑A级。

第十九条 本科专业评价等级标准:

本科专业评价等级分为优秀、良好、合格和不合格四种,其标准如下:

优秀:A≥17,C≤4,(其中核心指标A≥7,C≤2),D=0。良好:A﹢B≥19,(其中核心指标A﹢B≥7,D0) D0。合格:D≤4,(其中核心指标D≤2)

第十章 附 则

第二十条 除特殊说明外,评估数据一般以近三年为准。

第二十一条 对于没有毕业生的专业,根据评估项目的实际得分所占的比例给出评估结论。

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于20154月修订,自公布之日起执行。同时废除校政200663号文件。

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学校授权教务处负责解释。

第二十四条 附件一:河南工业大学本科专业评估指标体系 ;附件二:河南工业大学本科专业评估指标和等级标准 。

二○一五年五月八日


上一条:土木工程专业评估通过学校和有效期情况统计表 下一条:交通工程专业(理工 四年本科)

关闭